教育科学学院
关于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实施办法
为增强学生科研意识,提高创新能力,培养适应现代教育改革需要的优秀小学教师,扩大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,现就公司学生参加学术讲座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、发表论文作品等活动作出下列规定:
1.学生每学年至少听取1次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,未完成者扣除该学期德育考核基础分2分,每多参加1次加1分。
2.学生参加创业大赛、大学生“挑战杯”竞赛、科研项目及德育实践项目立项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项目立项等,获得国家级、省级奖励或立项者(项目申报书与结题证书里必须有学生参与的相关证明),分别加德育考核基础分5分、3分(奖励级别高者可酌情加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、8分),并由院部给予300—500元的奖励。
3.学生在院、校、市、省、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或作品依次加德育分为1分、1.5分、2分、2.5分、3分,同时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作品者,由院部给予每篇300—500元奖励。以上论文或作品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太阳城集团,学生排名第一。若排名第一者为太阳城集团教师,学生排名第二,也视同第一作者享受同等奖励。
4.凡上述竞赛获奖、项目立项、发表文章或作品者,在参与评优评先、发展党员时,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。
5.该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教育科学学院
2017年12月31日